四川在线消息(眉山频道 曾永丽)4月7日,记者从眉山市残联获悉,从今年起,在全市建立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将由政府出资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为全市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赔付最高可达3万元。
据悉,免费为全市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是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措施,目的是确保残疾人群体在遭受人身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更好的经济补偿,增强他们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减少意外风险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生活的影响。
此次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对象为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眉山市户籍残疾人。保险项目包括意外伤害身故、伤残,意外伤害医疗(门诊、住院),意外住院津贴等。其中,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伤残的,可获得意外伤害身故、伤残赔付,最高可赔付3万元;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到门诊或住院治疗的,可获得意外伤害医疗赔付,最高可赔付0.5万元;保险人意外伤害住院的,可获得意外住院津贴,单次最高可赔付0.45万元,全年最高可赔付0.9万元。
据眉山市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由各区(县)按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确定承保机构,通过保险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倍增效应和杠杆作用,体现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兜紧兜牢残疾人民生底线,织密织细残疾人社会保障网,增强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