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余萍 眉山频道 白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驾驶人的文明线。然而现实生活中,部分机动车司机仍未意识到“礼让斑马线”的重要性。
为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减少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12月7日,眉山公安交警曝光一批不礼让斑马线车辆。
违法车辆:川Z3KR89
违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洪州大道与广场北路路口
违法车辆:川Z5A126
违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禾森大道与上正街路口
违法车辆:川Z9R976
违法时间:2012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禾森大道与上正街路口
违法车辆:川Z9420F
违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禾森大道与上正街路口
违法车辆:川ZF7749
违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洪州大道与广场北路路口
违法车辆:川ZLU390
违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九胜大道雅自天成
违法车辆:川ZQT776
违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洪州大道与广场北路路口
违法车辆:川ZYP727
违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违法地点:禾森大道与上正街路口
眉山公安交警提醒:礼让是一种风度、一种品质、一种和谐,每一次礼让都包含着爱的温度,每一条斑马线都是靓丽的人文风景。广大交通参与者应当时刻保持“风度”,共同营造温暖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主动避让行人,争做文明模范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