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出台15条措施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2021-08-24 18:29:44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编辑:文铭权李星烨 眉山频道 曾永丽

四川在线消息(李星烨 眉山频道 曾永丽)8月24日,记者从眉山市民政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提升兜底能力和服务水平,近日,眉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3部门联合出台15项措施,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1.持续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程序,逐步推动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范围。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

2.持续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经其他各种救助措施后,仍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通过“一事一议”合理提高救助标准。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受理申请、审核、发放临时救助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家庭,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低保对象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给予适当扣减。动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

3.做好低收入人口识别认定。低收入人口主要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原低收入家庭)成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4.搭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依托“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建立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

5.完善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比对,及时预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

6.完善低收入人口预警信息分类处置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根据困难类型和救助需求,将求助信息分类推送至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由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根据职责提供救助。对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但仍属于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群众,继续予以监测预警。

7.强化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低收入人口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推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服务向低收入人口覆盖延伸。

持续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

8.加强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或依法确定被委托照护人,建立困境儿童分级分类保障制度,落实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动态调整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完善镇(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优化升级村(社)“儿童之家”,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化“快乐小东坡”品牌,持续开展好“眉好童村”“月月童伴”“快乐家”等社会保护项目,加强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流动儿童关爱服务。

9.持续做好困难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适当提标扩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工作,增加精神康复服务的覆盖面。实施“福康工程”等助残项目,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

10.持续做好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强化阵地建设。推动建设专门用于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专业集中照护机构,在部分中心镇、重点镇打造区域性养老中心,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面向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失能老年人服务。壮大服务队伍。打造由乡镇牵头,村委会、老年人协会、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队伍。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发挥乡镇(街道)、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站(点)作用,依托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多样化农村老人关爱服务活动,重点对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巡访,确保月探访率达到100%。

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

11.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六个一”制度,即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级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办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道德超市(道德银行)。全覆盖推动中心城区(县政府驻地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建成一批具备养老、托幼、医疗、教育等集成功能的社区邻里中心,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城市基层治理示范街道和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整体水平。

持续做好区划地名公共服务工作

12.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指导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的界线勘定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审慎稳妥做好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开展优秀地名文化资源挖掘、保护与利用,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

提高婚姻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13.深入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积极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服务进社区试点,引导村民自觉摒弃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推崇简约适度、文明向上的婚丧礼仪。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开展免费颁证、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教。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加快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培育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治丧模式,引导群众丧事简办、文明治丧。

大力推进社会工作发展

14.加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聚焦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按照“三年试点示范、两年扩面延伸,分级分类推进,充分整合资源”的思路,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全域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构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承接主体,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及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15.加强市社会组织孵化园和区县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加快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双千”工程,力争每个社区至少成立登记1个社会组织,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成立服务型、兴趣爱好型社会组织。加快推进乡镇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作用,引导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实施慈善项目培育计划,培育一批眉山慈善项目品牌,继续组织实施“眉山慈善奖”评选表彰,大力宣传扶贫济困慈善领域突出事迹、先进典型,鼓励引导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广泛引导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凝聚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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