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购药温馨提示

2021-08-03 16:50:36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编辑:文铭权黄珂琦 眉山频道 谭笑非

四川在线消息(黄珂琦 眉山频道 谭笑非)近日,受德尔塔变异毒株影响,全国疫情出现零星爆发态势南京、张家界、成都、扬州等多地相继出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8月3日,记者从眉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在零售药店购药行为,该局发布温馨提示,提醒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购药需注意以下六项内容:

1、市民进入零售药店,须戴好口罩,配合药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扫场所码,完成后才可进门。

2、体温超过37.3℃的市民,不能入店购药,请配合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进行问询和登记,并如实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流行病学史等基本信息,并接受体温复测。复测体温≥37.3℃,请配合相关单位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3、市民如需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抗生素药品时,请配合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进行问询和登记,并如实提供购药者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实时体温、14天内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区域、购药名称、数量、时间等相关信息。如代为他人购药的,应同时如实提供实际用药人的上述真实信息。

4、市民如从境外以及国内重点地区的中高风险区域入(返)眉人员,请主动告知零售药店工作人员。

5、排队缴费取药时请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

6、在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器械及其他产品的,请保留相关票据,方便日后维权;如遇产品质量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