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眉山频道 邹钰)3月22日,记者从省委政法委获悉,四川拟对100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依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25日。其中,眉山有3个集体上榜。
上榜名单如下:
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眉山市
眉山市公安局扫黑办(临时集体)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谢江等人涉黑案公诉办案组(临时集体)
眉山市东坡区扫黑办(临时集体)
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时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28-86601796(兼传真)
电子邮箱:scshcebgs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