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眉山频道 白杨)2月25日,记者从眉山市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四日)至27日(农历正月十六日),全天24小时,眉山城市建成区内的小区公寓、河边公园、空旷地带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将实施管控,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影响空气质量。
(一)东坡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苏祠街道、大石桥街道、通惠街道、市岷东新区、太和镇、崇礼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甘眉工业产业园区辖区范围;
特别是车站码头、医院、敬老院、集贸市场、酒店宾馆、大型商场、旅游景区、城市公园、中小学校、公共文化场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气)站、输气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设施、军事设施、通信线路、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场所100米范围内。
(二)彭山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北至岷江二桥引道及延伸段,南至东坡区交界,东至岷江河,西至成乐高速的区域内,车站码头、医院、敬老院、集贸市场、酒店宾馆、大型商场、旅游景区、城市公园、中小学校、公共文化场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气)站、输气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设施、军事设施、通信线路、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场所100米范围内。
(三)其他县域的禁放区
结合实际,以本县划定区域禁放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控和烟花爆竹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