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阴阳销售合同”诈骗60万 眉山一男子被刑事拘留

2021-01-15 15:52:00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编辑:文铭权眉山频道 白杨

四川在线消息(眉山频道 白杨)2021年1月4日,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思蒙派出所联合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男,32岁,东坡区人)于2020年3月至9月,在眉山市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期间,伪造汽车销售合同,将购车人的车款骗取到自己手里,用于网上赌博。马某前后共骗取4个受害者,共计60多万元。

据了解,马某从2018年开始在网上赌博,欠下赌资10余万。为还赌资,马某卖了房,父母也替他承担了一部分。2019年3月,马某入职眉山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入职后,马某再次赌博,结果越输越多。在接触第一个客户之后,马某便萌生了在购车款上做手脚的想法。

在办理购车合同签订时,公司规定,合同必须在有监控的签约室里签订,再由客户自己到财务室交定金。但是在客户看完车回家考虑后再买车的情况下,销售员可以代收定金转交给销售经理,再由经理交给财务室。

为骗取购车定金,马某想到了“阴阳合同”的办法,即签订2份购车定金不一致的合同,一份给公司,一份给客户。客户将定金交给马某后,马某将其中一部分交回公司,剩下的定金便用来赌博。

2020年9月初,陈某到公司来看车,马某告知其内部员工购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但购车款必须通过员工账户转入财务室。陈某听后,便签订了购车合同,几日后,陈某通过网上银行转账5万元到马某的个人账户,马某收到定金后转给销售经理1万元,后代陈某与公司签订1万元定金合同。签好后,马某再根据合同模板,修改定金为5万元,并将合同交给陈某。之后,陈某分几次将11.7万元的购车款转至马某个人账户,而马某仅向公司交回1万元,其余的钱用来赌博。

在临近客户提车时间,马某为应付客户便以车辆零件问题等理由,拖延提车时间。直到事情无法隐瞒,马某离开了公司,在成都一家洗浴中心打工。2021年1月4日,马某在该洗浴中心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购车合同一式两份,应双方当面签订,当面盖章,购车款要亲自交给财物,并保管好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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