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眉山启用11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位置公布

2020-11-18 17:39:30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编辑:文铭权贾慧娟 眉山频道 白杨

四川在线消息(贾慧娟 眉山频道 白杨)11月18日,记者从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眉山公安交警将在主城区及主干道路11个点位新建及重建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本次启用的电子监控抓拍点位共11个,其中测速点位7个,路口电子监控抓拍点位4个。具体如下:

一、测速点位及路段

1、滨江大道4KM+500M

2、滨江大道2KM+800M

3、岷东大道南段8KM+100M

4、工业大道3KM+20M

5 、工业大道5KM+350M

6 、351国道2904公里至351国道2884公里

7 、351国道2884公里至351国道2904公里

二、路口电子监控抓拍点位

1、白马雕像广场100米内

2、白马富民街158号100米内

3、富民街与白马街交叉口100米内

4、将军街与祥和街交叉口100米内

其中,滨江大道东坡段定点测速点位限速值由原所有机动车限速60KM/H,调整为小型载客车限速7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60KM/H。

岷东大道南段定点测速点位限速值为所有机动车限速60KM/H。

工业大道定点测速点位限速值为所有机动车限速80KM/H。

351国道2884公里与351国道2904公里区间测速限速值为所有机动车限速80KM/H。

电子监控将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规停放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眉山公安交警提醒:凡在上述路口、路段有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实施监控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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