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中院: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2020-07-14 10:31:48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编辑:文铭权张献民 记者 曾永丽

四川在线眉山讯(张献民 记者 曾永丽)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向纵深发展,切实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针对性,近日,眉山中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发《中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促进负有主体责任干警依“单”履职,有章可循。

明确责任主体

《清单》的责任主体分为“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党组书记、党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3大类别,明确《清单》中所有分工的第一责任人为院党组书记,并按类别以“清单制+责任制”形式,明确完成时限、细化责任人,做到落实主体责任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各履其职,将履行主体责任与审判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明晰责任内容

《清单》将院党组应履行主体责任分为3大类别、39子项,逐一列明各项目具体责任清单内容。院党组集体主体责任共27个子项,包括组织领导、教育督促、选人用人、正风肃纪、保障监督等5方面具体责任;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共7个子项,包括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班子和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醒,并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带头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共5个子项,包括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分管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审判团队)负责人的监督教育管理、抓好党建工作任务落实、严格遵守党纪等。各主体责任岗位责任明晰,严格分工,真正把好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关口”。

严格责任标准

该《清单》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提高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切实解决“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问题,真正盯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特别是负有主体责任的中层以上干部做好廉洁从政、干净担当的表率,带头规范履职,增强贯彻落实各项法纪规定的自觉性,一体推进全市法院系统“三不”机制建设,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引向深入、做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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