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讯(江良文 记者 白杨)7月9日凌晨2点,东坡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通惠街道办事处、苏祠街道办事处抽调执法人员30余人对中心城区学道街农贸市场、宝华寺农贸市场和通惠市场开展专项巡查执法,严厉查处打击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内夜间宰杀活禽行为。
通过长达3小时的巡查和坚守,凌晨5点,执法人员在学道街农贸市场和宝华寺农贸市场内发现2家疑似存在违规宰杀活禽行为的经营摊点,执法人员当场采用执法记录仪对现场进行了证据固定。
下一步,将由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一步予以查处。
据悉,为进一步巩固东坡区新冠肺炎防控成果,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6月15日,东坡区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禁止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的通告》。通告显示,东坡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继续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凡进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门店、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场所的白条禽及禽类产品,须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并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
通告印发后,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政策宣讲、日常包保巡查和联合巡查劝止违规行为等工作。截至目前,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内活禽交易行为已得到全面禁止。但据群众反映和巡查人员反馈情况,部分农贸市场内仍然存在夜间私自宰杀活禽的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当前东坡区已全面禁止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活禽宰杀行为,并加强禽肉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加快形成“定点宰杀、白条上市”的禽肉产品经营模式,切实提高禽类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防止禽类疫病在交易、宰杀加工环节传播。区农业农村局已组织设立6家小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和1个活禽临时集中交易点,名单如下:
眉山市东坡区下大南街二段227号(中心城区活禽临时集中交易点)
联系人:何金文13096253385
太和镇悦兴莲墩村
联系人:万利民13219745555
富牛镇温氏公司
联系人:张军华15983301308
尚义镇观音村
联系人:梁建军13990399300
思蒙镇崇仁车辆厂
联系人:陈天红13778888343
万胜镇万兴村二组
联系人:刘静17608101888
请有购买和宰杀需求的广大市民朋友前往以上地点购买、宰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