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讯(史鉴轩 记者 谭笑非)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近期,眉山市市场监管启动全市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全覆盖检查
突出两种重点监管对象
一是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
二是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加大整治力度
重点查处四类违法行为
一是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是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以及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三是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四是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细化工作举措
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一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生产许可、过程控制、食品原料、标签标识、宣传和销售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主动降低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切实履行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原料采购是否合规合法,关键控制点投料记录是否真实和存在非法添加,标签标识是否虚假和非法销售及虚假宣传等。重点掌握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使用、使用人群、包装或食用形式、委托生产等情况。
三是依托监测平台,加强对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体、互联网网站等媒介发布食品广告的监测,强化公交站台、路牌等户外广告传播媒介的监管,整治食品违法广告发布行为。
四是加强辖区内直销企业及服务网点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规范经营,防止在相关食品销售中出现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五是强化抽检监测,加大对涉及委托生产、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声称、使用“纤体”、“瘦身”等类似宣传用语食品的抽检力度。重点检测与宣传用语相关的物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非法添加咖啡因、双醋酚丁、匹可硫酸钠、麻黄碱、伪麻黄碱、酚酞、西地那非、育亨宾、布洛芬、盐酸二甲双胍、γ-羟基丁酸等药品、非食用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六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对问题产品进行追溯,及时通报涉及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
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整治生产、经营、宣传广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和市场销售行为,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