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讯(郑改霞 记者 王青山)今年,四川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招生做出“不提前招生、不考试招生、不掐尖招生”的重大调整。驻眉山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紧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中小学招生工作,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全市中小学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严定招生纪律
出台招生禁令。指导教体局业务科室明确中小学招生“严禁公、民办学校在市县招生文件正式出台前提前开展招生,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等10条禁令。
发布追责办法。指导业务科室对违规学校、违规个人、违规民办机构提出“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学校荣誉”等20余项违规处理措施。
公布监督电话。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12条,公布监督电话13个,为招生新政在眉山落地提供纪律保障。
严明工作规则
集中学习明规矩。召开专题党委扩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招生文件,党组书记、局长一把手亲自上招生廉政课,要求干部职工一律不准打招呼、写条子,干预中小学招生。
分批约谈学规矩。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分管局领导班子、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18名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要求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把好人情关。
严肃督查处罚
强化督查。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定时到各级各类学校督查招生宣传、招生咨询、志愿填报、招生纪律等落实情况3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组织相关人员再学习、再明确、再提醒,抓早抓小,立行立改。
严肃处理。从严从重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弄虚作假,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责任追究,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