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 眉山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增速全省第二

2018-10-24 16:25:52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编辑:文铭权记者 方旭

四川在线眉山讯(记者 方旭)10月24日,眉山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公众公布2018年前三季度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前三季度,眉山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取得明显改善,大气污染物持续下降,蓝天白云常驻眉山,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不少市民感慨,春夏可以享受“高原蓝”,秋冬可以享受“夏天蓝”。

1—9月,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PM10、PM2.5平均浓度66.1ug/m3、37.8ug/m3,比去年分别下降12.6%和18.2%,比考核基准年(2015年)分别下降30.8%和41.7%,降幅分别居全省第三位、第一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75.8%,同比增加2.5%,比考核基准年(2015年)增加14.9%,增幅居全省第二位。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2天,同比去年减少9天,同比基准年(2015年)减少12天。超进度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常态化管控目标任务获重奖。前8个月,获得省财政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1024万元。

据介绍,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几大方面。

压紧压实环保责任,眉山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要求,建立大气环境保护协调、考核、责任分工、移送四项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治理污染的主体责任。

编制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通过建立源清单、开展源解析全面分析我市大气污染成因,找准主要污染源,我市主城区大气污染源中,机动车占23%、燃煤占22%、工艺过程源占16%、扬尘占14%、餐饮占9%,其他占18%,为精准施治指明方向和路径。

进一步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淘汰落后造纸、砖瓦、砂石产能,大规模关闭散乱污企业;严格产业准入。不符合规划环评总量控制的废气排放项目不予审批,不符合2倍削减量替代的废气排放项目不予审批,全域禁止审批新上燃煤锅炉项目。全域淘汰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积极推动清洁能源改造,全市最大的燃煤锅炉(青衣江化工75蒸吨)完成电能替代,陶瓷行业全面煤改气,能源结构大幅度优化。

全力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建立完善了“四包”(区县领导包片区、部门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社、村社领导包田块)工作机制,落实“四个当天”(当天请“责任人”到派出所训诫教育;当天按照一般程序立案;当天新闻媒体在田间地头曝光;当天清除黑斑)机制,推动五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肥料化、原料化)利用。2016年以来,未出现秸秆集中焚烧影响空气质量的现象。

实施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餐饮全面进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实行标准化、自动化管理;加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力度;春节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1—9月,眉山全市共出动各类执法人员9668人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下发整改通知书278份,下达处罚决定书246份,立案250件,罚款1254万元,查封扣押9件,限产停产24件,拘留移送8件。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修订完善《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所有涉气企业全部纳入应急管控清单,落实“一厂一策”,错峰生产、停限产等强制性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减轻污染程度。

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组建专门队伍对全市范围内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管控措施开展大气污染专项督查,确保各项防治和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持续开展散乱污清理整治。按照先停后治、分类整治的原则,关闭取缔类的,彻底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严防擅自恢复生产。

加强扬尘防控。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加快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认真执行建筑工地“六不准、六必须”。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坚决停止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洒水清洗街道频次。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在重点路段或柴油货车集中停放地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减少不达标柴油货车上路行驶。

打赢烟花爆竹禁限放攻坚战。提前谋划,将禁售和禁放结合起来,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现场执法,强化督查问责,确保不因烟花爆竹燃放影响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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