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蒙
10月10日上午,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决定免去:
骆仕明的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范纯文的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邹成双的眉山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江昌淆的眉山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智勇为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邹成双为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史跃平为眉山市水利局局长;
骆仕明为眉山市林业局局长。
任命:
李杜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