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蒙
7月5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
赵金霞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陈晓华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余宁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陈晓梅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高莉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李光祥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乔劲松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陈晓华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晓梅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余宁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正文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