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有“良方”!青神“拆伞除篷”助力城市形象提升

2020-07-27 18:02:35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编辑:文铭权余文 记者 邹钰

四川在线眉山讯(余文 记者 邹钰)为深入推进城市形象提升两年行动,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今年6月以来,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牵头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和雨篷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该县通过实施“宣传引导、自行拆除、强制拆除”三大战役,实现了“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非法加装伞(篷)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意识和满意度明显增强”的四个目标。

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0份,劝导、责令群众自行拆除及协助其当场拆除伞(篷)1500余个,面对面教育群众1000余人,路面拆除率达99%,全面提升了该县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社会反映良好,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党委政府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成立工作专班。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拆伞除篷”专项行动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青竹街道党工委书记胡刚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域高,县政府党组成员滕文学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强化动员部署。6月10日下午,县委政法委牵头召开“拆伞除篷”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对专项行动劝导拆除、强制拆除、常态整治等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明确落实责任。制定了《青神县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和雨篷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源头管控,公安交管、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路面整治,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报道,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负责引导、劝导单位职工、群众主动自行拆除伞(篷)。

▲统一回收处置已拆除的遮阳伞和雨篷

广泛宣传造势营造舆论氛围

同步宣传造势。交管大队牵头制定了《致全县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关于购买和使用电动车的警示》等宣传资料,提前推送给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社区(村组)、新闻媒体,于6月8日起同步启动宣传造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媒介宣传。交管大队积极联动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大队“两微”平台、《青神新闻》、“掌上青神”APP、“锦绣青神”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和雨篷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广大交通参与者知晓、理解并支持专项整治行动。

部门联动宣传。在劝导拆除阶段,县公安交管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各主要道路设置宣传点,对违法驾驶员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县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排查销售、安装摩托车、电动车“伞、篷”的零售商店和维修店铺,逐一张贴《关于购买和使用电动车的警示》,进行法制宣传,责令停止销售安装。县教体局抓好全县教职工和在校学生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辐射带动能力,起到“教育学生、带动家庭、推动社会”的效果。各乡镇(街道)充分发动社区、村组干部、网格员广泛宣传并张贴宣传资料,提升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主动自行拆除遮阳伞和雨篷。

▲向商家宣传加装遮阳伞和雨篷的危害

部门联勤联动强势开展整治

严格管控路面。在强制拆除阶段行动中,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组成路面执法组,携带钳子、液压剪、螺丝刀等专业工具,全天候对重点区域的非法安装遮阳伞(篷)的电动车、摩托车逐街逐巷清理,现场对摩托车、电动车上非法加装的遮阳伞、雨篷、挡风罩等进行强制拆卸并收缴。

切实抓好源头。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组成源头执法组,不定时检查销售商家和维修店铺是否有销售和安装遮阳伞、雨篷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从重从严处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深入辖区企业、在建工地开展“拆伞除篷”专项行动,对摩托车、电动车进行了逐一检查,现场拆除伞(篷)并收缴。

整治教育同步进行。整治行动中,严格按照“发现一起、查纠一起、拆除一起、教育一起”的要求,一律进行拆卸、收缴。在依法拆除的同时,对驾驶人进行口头教育,讲解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挡风罩、遮阳伞(篷)存在的危害,宣传教育后予以放行。

▲执法人员拆除电动车遮阳伞和雨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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