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讯(记者 李骏豪)11月16日,记者从彭山区纪委监委获悉,该区通报一起黄丰镇中和村原主任马永怀等人伪造虚假合同问题。
2016年,黄丰镇中和村二组组长胡志安帮助区房地产服务中心职工陶某(另案处理)共同伪造一份黄丰镇中和村二组60亩果园承包合同并签字盖章,并帮陶某联系时任村主任马永怀签字盖章。马永怀在明知承包合同是假合同的情况下,仍在合同上签署“情况属实”并加盖中和村委会公章,致使陶某利用假合同骗取银行贷款。
2018年6月,彭山区纪委分别给予马永怀、胡志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