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讯(记者 樊邦平 白杨)6月10日,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唐宏辞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王淑琳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昌勤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光志为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骆仕明为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免去周代军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忠眉山市水利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