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温贸云 眉山频道 谭笑非)近日,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管局对四川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眉山销售部配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未建立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且逾期未改正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2000元的处罚决定,这是眉山市“春雷行动2022”正式启动后开出的首张罚单。
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务院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依法对四川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眉山营销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经营部存在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负责人无任命文件和证件、无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向该经营部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经营部限期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消除事故隐患。该经营部在规定时间内,并未对上述隐患进行整改。按照县(区)属地管理原则,市市场监管局将此案件线索移交至东坡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处罚。
经东坡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该经营部配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未建立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且逾期未改正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合“春雷行动2022”关于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东坡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针对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1000元;2.针对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1000元。综合两项违法行为共计处罚款22000元。
严厉打击是手段,规范管理是目的。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该经营部深刻认识错误,并充分汲取教训,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过复查,该经营部涉及的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