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李剑 眉山频道 谭笑非)11月15日,记者从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眉山诚信”示范工程建设,近日,该局出台了《眉山市政务服务信用审批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信用审批”新模式,将容缺办理、告知承诺嵌入政务服务信用审批流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快速审批机制,同时,该局向社会公布眉山市第一批“信用审批”事项清单,清单涉及民政、人社、市场监管、住建等11个部门共47个事项,可容缺材料75种,可承诺条件36个。
眉山市开展政务服务“信用审批”,主要依托眉山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四川·眉山)门户网站,经申请人同意查阅其信用信息,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符合信用审批申办条件,依申请予以容缺办理、告知承诺等便利服务。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事后监管核查承诺不实的,审批部门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同时,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将协同相关部门建立申请人履约监管、诚信记录等信用监管机制,将审批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探索政务服务“信用审批”,简化群众办事手续,压缩申请材料,减少办事成本,实现了由过去“材料不齐不能办”的尴尬处境向“边办边完善”的转变,广大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信用审批”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操作,是眉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的一种有益探索和尝试。在“信用审批”模式下,部门不再局限于传统层面的纸质审批,而转化为对审批全过程的动态监管。下一阶段,随着征信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成熟,眉山市将针对更多社会主体、审批部门和业务事项开展“信用审批”,进一步释放“信用审批”的便捷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