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眉山频道 方旭)为扎实做好2022年度眉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组织工作,推动全民参保计划稳步实施和城乡居民参保率持续提升,10月12日,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召开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组织工作会议。
会上,眉山市医保局、市税务局总结了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对取得的成效和各级各部门付出的艰辛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2022年度参保组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介绍,该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320元/人/年,国家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80元/人。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含)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的从参保录入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即自动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保费从统筹基金划转,个人无需缴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计生特别扶助对象、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优抚对象、被征地农民超龄人员由财政全额资助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申请且认定的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三、四级残疾人由财政按75%比例(240元)定额资助,个人需按25%比例缴纳基本医保费(80元)。
接下来,该市医保局将联合税务部门,广泛宣传动员,压实责任,充分发动各级政府,推动参保征收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