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讯(记者 文雅 王青山)新的学年即将到来,助学政策是不少学生及家长关注的焦点。8月26日,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了眉山市最新学生资助政策,针对眉山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教育阶段、中职教育阶段、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等各学段资助政策做了详细介绍,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庭均可享受。
详情如下:
在学前教育阶段
(一)保教费减免。
资助对象:按总在园幼儿10%的比例,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
资助标准: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减免保教费。
资助流程:幼儿家长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幼儿园初审、公示→区县资助中心复审,并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打卡发放。
(二)建档立卡在园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
公办园: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照实际保教费标准据实免除。
民办园:对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其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幼儿家庭承担。
资助流程:开学报到时,幼儿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按标准,费用直接免收;民办幼儿园高出标准部分,自行缴费。
注:保教费减免按幼儿学籍所在地进行资助。
在义务教育阶段
(一)三免政策。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资助标准:按公办学校标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作业本费。
资助流程:开学报到直接免收。
(二)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按各地义教寄宿生贫困面(眉山市43.4%),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优先享受。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资助流程:学生本人向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区县资助中心复审,并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打卡发放。
(三)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按各地义教非寄宿生贫困面(眉山市9.8%),对义教非寄宿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资助流程:学生本人向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市、区县资助中心按管理权限复审,并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打卡发放。
注:义教资助政策按学生学籍所在地进行资助。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一)中职免学费。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据实免除;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免除,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资助流程:开学报到时,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按标准,费用直接免收,民办中职高出标准部分,自行缴费。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范围。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不低于2000元,最高档享受助学金。
资助流程:学生本人向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市、区县资助中心按管理权限复审,并通过资助卡打卡发放。
(三)建档立卡特别资助。
资助对象: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含技工)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补助(休学期间暂停享受资助)。
资助流程:学生在线申请(系统登录见四川学生资助网快捷入口)→就读学校在线初审→户籍地区县资助中心会同当地扶贫部门在线复审→在线公示→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打卡发放。
注: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按学生学籍所在地进行资助,建档立卡特殊资助按学生户籍所在地进行资助。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一)普高免学费。
资助对象:按照省定覆盖面(眉山市23%),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资助标准:按公办校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资助流程:学生本人向学校提交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学校初审、公示→市、区县资助中心按管理权限复审,并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打卡发放。(建档立卡学生开学报到时,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按标准,费用直接免收,民办普高高出标准部分,自行缴费。)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按照省定覆盖面(眉山市23%),为普高正式学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高学生按不低于2000元,最高档享受助学金。
资助流程:学生本人向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市、区县资助中心按管理权限复审,并通过资助卡打卡发放。
注:普高免学费和助学金按学生学籍所在地进行资助。
在高等教育阶段
(一)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助贷对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贷标准:每生每年贷款金额本专科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办理流程:大学新生持大学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和共同借款人一起,直接到区县资助中心办理。
(二)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当年被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当年省上分配名额实施资助。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资助流程:学生本人向就读普通高中提交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市、区县资助中心按管理权限复审,并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打卡发放。
(三)建档立卡特别资助。
资助对象:2016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和本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资助流程:学生在线申请(系统登录见四川学生资助网快捷入口)→就读高校在线初审→户籍地区县资助中心会同当地扶贫部门在线复审→在线公示→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打卡发放。
注:按学生户籍所在地进行资助。
此外,还设有教育扶贫救助,以县为主设立,救助对象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就读的子女,其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户籍在本县(区)区域内;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3.在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基础上,仍存在与子女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
救助标准:一般控制在每户每年500——5000元之间,具体标准由各区县综合考虑基金支付能力、贫困家庭困难程度、就学负担情况等相关因素确定,对确需超过救助标准上限的,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救助。
救助内容:学前教育阶段可对幼儿伙食费等进行救助;义务教育阶段可对学生购置校服、文具、辅导资料、校内伙食等进行救助;高中教育阶段可对学生教辅资料、住宿费、生活费等进行救助;高等教育阶段可对学生交通费、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进行救助。
救助程序:申领程序遵循“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级教育部门审定——村上公示——拨付发放”的基本管理程序。
如果您对资助政策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向老师、学校或县(区)教育部门咨询。
咨询电话
东坡区学生资助中心:028-38298645
彭山区学生资助中心:028-37635636
仁寿县学生资助中心:028-36291185
洪雅县学生资助中心:028-37401560
丹棱县学生资助中心:028-37204360
青神县学生资助中心:028-38827369
眉山市学生资助后勤中心:028-38163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