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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出台四川首个市级“两法衔接”决定 有案不移将被问责

www.scol.com.cn  (2018-05-03 15:39:42)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  
编辑:文铭权邓娟 记者 袁丽霞  

四川在线眉山讯(邓娟 记者 袁丽霞)5月3日,记者从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当地近日正式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工作,这是四川首个市级人大决定。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雷建勇表示,《决定》的出台,将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从机制上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

眉山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决定》出台之前,“两法衔接”虽然有一定的基础,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比如,行政执法部门、刑事司法部门“跨界”衔接意识不强,影响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及时移动和处理;平台运行及管理不规范,阻碍了行政、司法信息的及时共享及检察机关的网上监督等。

因此,出台的《决定》共有九项“着力”,分别是着力构建“两法衔接”工作大格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健全衔接联动机制、规范涉罪案件移送和办理、加大重点领域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强化工作保障、加强“两法衔接”全过程监督。

如何确保操作性?眉山在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明确规定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以便全面、准确、真实记录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方面,明确写有“探索在国土、环保、林业、食药监等专业性较强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专家委员会,提出专业检验意见,为办案提供专业参考。”

这些条文,让眉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彭玉聪等人十分期待。彭玉聪说,在很多时候,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对法条的理解存在一定分歧。比如,农用地、林地、草原等保护都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目前出现了新型非法占有“园地”情况,而相关司法解释对破坏“园地”情况是否进行打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行政机关认为“园地”属于农用地,这种情况应该打击,司法机关认为目前的司法条文及解释中没有明确表述,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不予立案。

此外,案件移送标准不统一,导致案件数量较少、最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较少。比如,对同宗土地的占用,司法解释是“一年内可以累积计算,超过一年则不能累计”,非法占有一宗土地达到10亩才够立案标准。如果今年占6亩,明年占4亩,累积达10亩,但是按司法解释又没有在一年,对这种情况怎样处理?不仅是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不统一,目前全市法院、检察机关都存在分歧。

《决定》出台后,可以通过两法衔接办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等方式对一些司法解释不明确或者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进行明确,全市遵照执行。”彭玉聪认为。

针对之前有的部门或办案人员之前的推诿扯皮等问题,衔接联动机制将予以解决。《决定》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分别指定具体案管部门和人员,统一负责案件移送、受理和分配、办理工作,分别建立涉罪案件移送办理流程,确定清晰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书,解决涉罪不移、移案不收、接案不办等问题。

为了监督执行,眉山监察机关将对因案件沟通、移送、受理、调查取证不及时等主观原因造成证据灭失或违反程序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加大问责力度,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检察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通过开展疑案走访、行业专项检查、案件质量评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多渠道进行监督,定期通报行政执法案件应录未录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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