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眉”好蓝天 《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发布

2025-02-26 13:27:2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邹钰眉山频道 曾永丽

四川在线消息(眉山频道 曾永丽)2月26日上午,《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眉山举行,本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移动源污染防治、固定源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应对、区域协同等方面,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及其监督管理职责。

新闻发布会现场

“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首个协同立法项目,是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市人大常委会‘深化跨区域共同立法工作、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实践,旨在破除区域限制、推进联防共治。”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道,《条例》立法工作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于2021年12月启动,经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听证论证,至2024年12月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3月1日施行,耗时三年。

据介绍,《条例》共八章四十五条,主要内容及特色体现在问题导向、科学设计、保障民生三个方面。

其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设计主要制度。《条例》深度挖掘并充分汲取眉山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实践经验,梳理了工作中面临的、运用立法手段可以解决的问题。在规划管控、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建筑垃圾消纳、恶臭气体防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等方面作出针对性制度设计。

其二,科学合理平衡制度设计强度。力求以地方立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善了事关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双碳战略”推进、高污染燃料削减、通风廊道管控、物流管控等具体制度,践行了科学立法的基本原则。

其三,按照不同事权落实民生服务保障。明确了县、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针对扬尘污染防治、恶臭气体防治、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部门之间的监督管理职责及行政处罚权。

此外,《条例》有哪些创新性举措?

“本《条例》结合眉山市实际情况,聚焦‘源头治理’与‘区域协同’,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中“通风廊道规划”管控条款尤为引人注目,该条款明确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科学构建城市通风廊道,为大气污染物消散、净化创造有利条件,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大气环境自净能力。

同时,《条例》还强调产业绿色转型,明确规定禁止新增高污染项目,并对既有项目提出超低排放改造或外迁要求,旨在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移动源污染治理方面,《条例》提出多项具体措施。”该负责人补充道,包括支持发展和完善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慢行系统建设,鼓励绿色低碳出行;新建建筑同步配套充电设施,支持新能源车辆的普及和使用;优化物流基地、物流集散中心和商品批发市场布局,减少物流运输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值得一提的是,为平衡交通需求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条例》明确推广新能源车辆和优化交通结构,既保障了民生需求,又实现了减排目标。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和管控方面,已修订并发布了《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预警启动条件、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通过高排放企业限产、限制部分高排放货车通行、重点区域建筑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等手段,有效减少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和累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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