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蒙 眉山频道 曾永丽
11月6日,蒋久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眉山举行。
报告会上,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张琦为蒋久华同志妻子王霞颁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奖章证书。
蒋久华同志生前系眉山市青神县公安局青竹派出所二级警长,二级警督警衔。2023年4月17日上午,蒋久华同志在与战友执行搜捕盘查任务时,突遭犯罪嫌疑人持刀袭击,为保护战友和群众安全,他英勇无畏、挺身而出,与犯罪嫌疑人展开殊死搏斗,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仍死死控制住犯罪嫌疑人,直至其被制伏。蒋久华同志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46岁。
蒋久华同志牺牲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蒋久华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四川省委追授蒋久华同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眉山市委追授蒋久华同志“眉山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报告会现场,青神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陈洁,蒋久华同志生前战友崔明聪,蒋久华同志妹妹蒋久芬等5位同志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案例,讲述了蒋久华同志的英雄事迹,情真意切、感人至深,现场聆听者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