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讯(吕慧敏)近日,眉山公证处应群众需求,首次受理了《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申请并成功办理。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及其担保人之间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该合同关系到国家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战略,关系到国家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因此,公证处应当做到严格审查,把好风险防控的第一关。
眉山公证处公证员根据[2014]司律公字1号《关于办理资助出国留学协议公证有关事宜的通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国家留学网下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公证申请表》及《承诺书》。同时,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签约、公证办法的要求,严格审查留学人员与国内经济保证人身份、资格、行为能力、担保方式及担保金额。经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当事人的签约行为及协议内容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出具公证书后,眉山公证处通过电话回访得知申请人敬某已成功交验公证后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即将赴荷兰留学深造。此案的成功办理为眉山公证处日后办理这类案件形成一个良好的开端,利于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业务,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公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