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蒙
为提升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4月25日,眉山市召开知识产权工作新闻通报会,通报眉山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
从主要数据分析,知识产权主要涉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四个方面。
截至2023年末,眉山有效发明专利1571件,实用新型9747件,外观专利1694件;累计有效注册商标达40103件,居全省第七位,“天府东坡”“天府东坡大米”等5件集体商标成功注册;眉山共有地理标志10件,地理商标12件,较2019年,新增地理标志商标3件(“眉山春橘”“丹棱不知火”“丹棱大雅柑”);在版权方面,2019年至2023年末,眉山完成31877件版权作品登记。
具体来看,在推进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的过程中,眉山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更加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会上,新闻发言人现场通报了川金象“蜜胺”案。据了解,2022年12月26日,位于眉山市的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四被告侵害发明专利权案和侵害技术秘密案于终审获胜,获赔2.18亿元。该案判赔2.18亿元,加上4.4亿和解金,权利人最终获偿6.58亿元,刷新国内知识产权维权纪录。该案件也入选2022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成为人民法院同一工程项目判赔额最高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锋介绍,金象公司是眉山市重点企业,其专利技术及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金象公司早在2016年3月就向眉山中院提起诉讼,称其技术秘密被前员工尹某大泄露。“我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随即安排成立两个证据保全专班,前往山东德州及浙江宁波实施证据保全。上述证据在金象公司后续诉讼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祝佳梅表示,眉山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知识产权,推动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