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眉山首批1860万元消费券这样用

2020-04-24 09:54:34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编辑:文铭权记者 樊邦平 谭笑非

四川在线眉山讯(记者 樊邦平 谭笑非)眉山将于4月25日起至年底在全市分期开展“消费促进季”活动,其中第一期活动将出资1860万元主要针对餐饮行业开展消费券投放,时间为4月25日至6月底,除此之外,眉山还将在后期针对其他服务性行业,分季度持续开展消费券投放……

4月22日,川报观察发布眉山将投放消费券消息后,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4月22日下午,记者深入采访了眉山市、东坡区商务部门和相关服务公司,梳理出消费券的资金来源,使用方式等关键信息。

截至目前,眉山已有200余户餐饮店参与第一期活动,包括眉州东坡、马旺子、小龙坎等知名餐饮店,主要为中餐和火锅类。消费者领到消费券后,到以上商家用餐,将享受多种优惠。

消费券的形式是什么?

是电子消费券而非纸质消费券

眉山市商务局局长李红告诉记者,此轮眉山发放的消费券均为电子消费券,由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和中国移动眉山分公司负责运作,面向社会公开发放,消费者只需要下载以上两家公司的专门APP(电信为“翼支付APP”,移动为“和包支付APP”),并绑定银行卡,在消费结账时,扫描商家专用二维码,系统会自动抵扣消费券的金额,完成结账。操作办法类似使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但此轮消费券领取,采用实名认证方式,即每人只能在两个公司的APP上分别注册一个账号。

钱从哪儿来?

消费券资金来源于政府和企业

第一批消费券政府资金来源于市本级财政和各区(县)财政,企业资金来源于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和中国移动眉山分公司。

第一期消费券资金来源情况如下:市本级300万元,眉山天府新区100万元,东坡区300万元,彭山区200万元,仁寿县500万元,洪雅县100万元,丹棱县80万元,青神县80万元,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100万元,中国移动眉山分公司100万元。

以上资金将等额折算为消费券。每个区县独立负责消费券的发放和兑现工作。

由于市本级财政、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和中国移动眉山分公司的资金将投放到眉山主城区——东坡区,东坡区财政还会自投300万元,因此在东坡区范围内,可使用的消费券总额有800万元。

怎么领取?

通过抽奖形式发放到个人账户

消费券通过抽奖形式发放到个人电子账户,每个区(县)独立组织消费券的发放和使用工作。

以东坡区为例,4月24日,东坡区将启动消费券发放工作。

东坡区商务局负责人李宏燕告诉记者,活动期间,运营公司会推出专门的抽奖界面,并将链接和二维码发布到眉山本地各大媒体上,届时消费者只需点击链接,进入抽奖页面,填写手机号,完成基本信息认证后,便可参与抽奖,抽奖获得的电子消费券将直接进入消费者在电信和移动的专门APP账号,每个消费者每日最多可参与6次抽奖,在移动、电信抽奖平台各抽取3次,当日消费券送完即止。

怎么投放?

共分为四档最高1000元

东坡区投放电子消费券的面额共分为四档: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

投放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至6月30日,总共68天,其中工作日、小周末和节假日三个时段将有对应的投放数量。

工作日投放:每天投放电子消费券50元的800个、100元的300个、200元的50个,共计金额:每天8万元。

小周末投放:每天投放电子消费券50元的1000个、100元的300个、200元的100个、500元的10个,共计金额每天10.5万元。

节假日投放:每天投放电子消费券50元的1200个、100元的800个、200元的200个、500元的18个、1000元的2个,共计金额每天19.1万元。

如何使用?

使用移动和电信的APP到指定商家扫码使用

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杨建利介绍,消费者持消费券只能在制定的商家消费,且须扫描专用的二维码,每人每天可多次使用消费券,但在餐饮店,每餐每桌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不能重复抵扣。此券不作为现金使用,不找零不补差。

各区(县)的消费券只能在各区(县)使用。

以东坡区为例,500元和1000元的电子消费券在活动期间(7月7日止),不设门槛使用。50元、100元和200元的电子消费券在商家全单(含酒水)原价9折后,满抵使用。具体而言,折后消费满200元可抵扣50元的券;折后消费满300元可抵扣100元的券;折后消费满500元可抵扣200元的券。

除500元、1000元电子消费券外,其余金额电子消费券须在领取后7日内完成消费使用,逾期作废,收回奖池重新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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