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讯(记者 樊邦平)8月12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了我省实施“垃圾分类”的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成都、德阳、广元3个国家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其他地级城市的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2年,成都、德阳、广元不断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果,形成一批示范片区。其他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5年,全省1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级城市、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8月1日,眉山召开了主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会,会上明确要求9月1号起,眉山25家单位先行试点。
这25家单位名单如下:
10家党政机关
眉山市市政府
东坡区区委
东坡区政府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公安局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眉山市税务局
7家企事业单位
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眉山市政设施管理处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眉山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
岷江东湖饭店
眉山市中医院
6所学校
眉山市第一小学
东坡中学
眉山师范附属小学
苏辙小学
苏祠中学
眉山市第一幼儿园
2个公园
东坡城市湿地公园
苏轼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