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讯(记者 文铭权)4月26日,记者从眉山市东坡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获悉,近日,东坡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十严禁”近日正式出台,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公车私用。
二、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三、严禁公车接送领导干部日常上下班(实物保障用车除外)。
四、严禁不按规定地点停放。
五、严禁公务人员既领取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六、严禁私车公养、公油私加。
七、严禁违规报销公车运行费用。
八、严禁违规租赁社会车辆。
九、严禁 为公务用车豪华装饰。
十、严禁在规定条件外使用应急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