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四川在线眉山讯(本网记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精神,为企业减轻负担,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要求,眉山将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低至1%。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