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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www.scol.com.cn  (2018-01-02 18:21:57)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  
编辑:文铭权本网记者  

四川在线眉山讯(本网记者)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1月2日,东坡区纪委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分别为秦家镇新四村村主任李征会违规操办生日宴案、永寿镇党委副书记李明义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案、思蒙中心卫生院违规公款旅游案、思蒙镇宋堰村党支部书记刘胡明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

一、秦家镇新四村村主任李征会违规操办生日宴案

2017年7月,李征会提前向秦家镇纪委报备将于2017年7月2日举办本人生日宴,明确只邀请亲戚朋友,且不超过20桌。宴席当天,实际操办52桌,包括村组干部和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350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10月9日,李征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二、永寿镇党委副书记李明义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案

2016年2月15日(正月十五),李明义收受时任永新村党支部书记李宏以支持和关心工作为由所送的红包4000元。李明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顶风违纪收受红包,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11月13日,李明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三、思蒙中心卫生院违规公款旅游案

2016年11月,思蒙中心卫生院以工会活动名义,组织80余名职工分两批前往七里坪参加活动,第二天返回。活动共开支21180元,由院工会主席覃建辉先行垫付,后经时任院长苏家勇签字同意,从卫生院财务账户中报销。苏家勇、覃建辉身为党员干部,打着工会活动的幌子,违规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11月13日,苏家勇、覃建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款消费资金全部由职工个人承担。

四、思蒙镇宋堰村党支部书记刘胡明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

2015年国庆节期间,刘胡明在家中举办女儿婚宴24桌,违规收受村组干部和辖区内企业业主礼金4700元。刘胡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12月5日,刘胡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全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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