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讯(记者 文铭权)11月21日,记者从眉山市供排水公司获悉,从本月开始,眉山中心城区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将作出调整,居民生活用水每吨上涨0.45元,其他类别用水也分别调整。
据市供排水公司介绍,污水处理费严格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见着、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以及代征手续费支出。
此次调整后的眉山主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0.95元/吨,工业和行政事业用水1.10元/吨,经营服务用水1.60元/吨,特种用水1.90元/吨。
此外,对低保人员继续实行优惠,低保人员用水量每人每月用水3吨内的免收污水处理费,超出部分按0.95元/吨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