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讯(陈莉 记者 方旭)近日,眉山市人社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从2018年11月1日起,将国家通过谈判纳入的17种抗癌药品作为乙类药品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具体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涉及非小细胞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上述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药价平均降幅为56.7%,最高降价达70%。
继去年36种谈判药进入医保目录报销后,此次17种抗癌药进入医保目录报销将进一步提升靶向治疗药物的可及性,帮助更多患者得到更加规范的治疗,从而延长患者生命,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