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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辱警案!广西一网民侮辱仁寿牺牲民警被刑拘

www.scol.com.cn  (2018-08-15 14:28:20)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  
编辑:文铭权记者 文铭权  

四川在线眉山讯(记者 文铭权)8月13日,记者从“眉山公安”政务微博获悉,广西北流一网民因发表辱警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6日上午,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富加派出发生了一起个人极端案件,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所长王涛与辅警廖弦两名同志在与犯罪嫌疑人的搏斗中受重伤,后因抢救无效不幸牺牲。事发后,全国各地群众纷纷表示对王涛、廖弦两位同志的沉痛悼念。但北流市公安局民警却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梁某宾多次在新浪微博发布多条辱骂仁寿因公牺牲民警的言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民警立即采取行动,于8月10日将梁某宾抓获。

经查,梁某宾,男,北流市民乐镇人。曾经用其同学、母亲的手机号码注册多个账号,多次在新浪微博、微信朋友圈、QQ空间发布侮辱因公牺牲民警刘贵斌、沈华祥等信息,先后被佛山、南宁警方查处。8月6日,梁某宾又多次在新浪微博发布多条辱骂仁寿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言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因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8月10日,梁某宾被北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悉,在此之前, “眉山公安”和仁寿公安”政务微博已发布了两起警情通报,在8月6日仁寿两位英雄民警牺牲后,仁寿当地一位微信昵称为“”高山流水,川流不息”的网民和浙江宁波一位微博昵称为 “宁波东论西西V”的网民分别在微信群、微博上发布“杀人者是英雄好汉,警察是拿了证的土匪”,“派出所所长死了,拍手称快”等辱警言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发现情况后,仁寿、宁波两地民警立刻采取行动,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男,44岁,仁寿县钟祥镇人)和朱某某(男,41岁,宁波江北人,现居住鄞州区)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绝非“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严格执法、依法运用法律维护执法尊严,任何恶意辱警黑警、传播谣言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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