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手机当“提款机” 仁寿公安破获两起盗刷案

2024-11-06 17:24: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邹钰杨宇 眉山频道 曾永丽

四川在线消息(杨宇 眉山频道 曾永丽)随着移动支付方式的普及,免密支付越来越便捷,出示支付码就可以随时消费,但方便的同时也暗含不少风险。

近日,仁寿县公安局怀仁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自己放在店里的手机被偷了。”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视频侦查等相关方式,快速锁定了嫌疑人左某某并实施抓捕。到案后,左某某对其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违法行为人左某某在仁寿县怀仁街道一饭店吃饭时,趁无人注意将他人放在饭店吧台上充电的一部手机盗走。因该手机没有设置解锁密码,且开通了支付宝小额免密支付。左某某抓住漏洞,在南坛路一段某店购物时,以出示该手机支付宝付款二维码的形式,盗刷手机支付宝内余额400余元。

在10月30日,梁先生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当时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只是简单地认为手机可能遗失在了某个角落。然而,当他补办了新的手机卡后,却发现自己微信钱包内的200余元不见了。意识到手机可能被盗且被用于非法消费,梁先生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报警后,仁寿县公安局怀仁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民警顺着微信转账记录,再结合相关线索,锁定了嫌疑人袁某某,随后抓捕到案。到案后,袁某某对其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违法行为人袁某某在仁寿县某广场公共厕所,将梁先生存放在洗手台的一部小米手机拿走后,到某超市盗刷200余元用于消费。

目前,左某某、袁某某已被仁寿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温馨提示:若手机不慎遗失,需立即致电运营商,挂失、冻结SIM卡;立即致电银行,联系客服人员,冻结相关信用卡、储蓄卡;冻结微信、挂失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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