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讯(记者 文铭权)4月18日,记者从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获悉,15日,该局发布李波等24名干部任通知。
经该局党委会4月8日研究决定:
李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曾泽君同志任政策法规科科长;
邹玲同志任行政审批科科长;
任江平同志任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科长;
吴翔同志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
范宇同志任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科科长;
黄谨同志任城市建筑规划管理科科长;
唐大学同志任耕地保护监督科科长;
闵金波同志任地质灾害防治科科长;
朱曦同志任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科科长;
马涛同志任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科长;
胡杰同志任财务科科长;
傅功明同志任监察内审科科长;
魏国同志任信访科科长;
郭文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工业新城分局局长;
王世钢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甘眉园区分局局长;
郭建兵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督察科科长;
陈永川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岷东分局局长;
郑晓琳同志任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副科长;
李安国同志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副科长;
刘施羽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甘眉园区分局副局长;
黄世江同志任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免去:
彭玉聪同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城乡规划局机关科室科长、副科长,派出分局局长、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原因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