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车辆出现多条违法 报案10小时“套牌车”在仁寿落网

2025-04-25 13:58: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邹钰杨宇 眉山频道 曾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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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杨宇 眉山频道 曾永丽)“这不是我的违章啊!”“警察同志,这几天莫名收到罚单,急死我了!”4月22日,仁寿公安收到网友紧急求助,仅用10小时就帮车主“解套”。

到底怎么回事?

“警察叔叔,我的车被套牌了,怎么办?”4月22日上午9:50,仁寿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收到网友留言求助。民警第一时间联系车主了解情况,并详细指导其准备行驶证、身份证、违法记录截图等证据。

当天下午,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县局指令后,立即对该套牌车辆行驶轨迹及车辆特征展开数据比对。

经进一步分析发现,该套牌车长期在眉山、仁寿两地频繁往返,且在仁寿境内存在多起交通违法记录。

通过研判,警方锁定嫌疑车辆停放大致区域。随即,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汪洋中队根据线索开展布控,晚上7:50最终在汪洋镇广场街将该套牌车辆川Z**638成功查获。

经查,但某为了逃避电子警察抓拍其交通违法,使用磁吸方式伪造机动车号牌。

因但某实施了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收缴该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其伪造号牌来源,正另案侦办中。

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凭借当前侦查技术,被锁定的套牌车无处遁形,套牌车司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市民如果怀疑自己的车辆被套牌,应第一时间拨打122或前往当地交管部门报案,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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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