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良驹 四川在线记者 张蒙
12月12日,蒋久华烈士安葬仪式在眉山市青神县烈士陵园举行。蒋久华烈士亲属及社会各界干部群众等300余人参加。
仪式上,有关方面宣读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蒋久华同志为烈士的批复》,介绍了蒋久华烈士生平事迹并为蒋久华烈士致悼词。全体人员向蒋久华烈士默哀,在礼兵的护送下,蒋久华烈士的骨灰在墓地安葬。
蒋久华,男,汉族,四川省越西县人,1976年9月出生,2000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眉山市青神县公安局青竹派出所二级警长、二级警督警衔。曾被青神县委、县政府记公务员三等功1次,获人民警察嘉奖4次,获评县级优秀公务员5次、获评县级优秀共产党员5次。
2023年4月17日上午,蒋久华在与战友执行搜捕盘查任务时,突遭犯罪嫌疑人持刀袭击,为保护战友和群众安全,他英勇无畏、挺身而出,与犯罪嫌疑人展开殊死搏斗,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仍死死控制住犯罪嫌疑人,直至其被制伏。蒋久华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46岁。
蒋久华同志牺牲后,被青神县委、眉山市委、四川省委分别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蒋久华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1月,四川省委追授蒋久华同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眉山市委追授蒋久华同志“眉山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