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一农民非法捕鱼被判向岷江放流万尾鱼

www.scol.com.cn (2019-04-09 18:25:24)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
编辑:文铭权特约记者 刘树军  

四川在线眉山讯(特约记者 刘树军)4月9日,眉山市彭山区境内的岷江河永丰段渡船口,在300多人的见证下,人们正在将价值4000元的1.4万余尾草鱼、鲤鱼、鲫鱼等放流到岷江河中,以此对岷江河的生态进行修复。

当日,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派出公诉人,对该区观音镇椿巅村农民韩某某,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彭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并在辖区内的岷江河段增殖放流价值3000元的鱼苗。

按照诉讼请求,彭山区人民法院对韩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进行了审理。审理中,在人证、物证和书证等证据面前,韩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接受处罚,立即修复生态。

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韩某某的认罪态度,最终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韩某某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判决其在岷江河内增殖放流价值3000元的鱼苗,在当地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判决后,韩某某认罪认罚,并主动表示要增加增殖放流1000元的鱼苗,以此表明他坚决认罪认罚和悔罪的态度。由于韩某某做了充分准备,当庭判决后,他便在当地干部群众的见证下,增殖放流了价值4000元的鱼苗。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韩某某2013年3月至2018年8月,在彭山区天然水域禁渔期内,多次使用电鱼的方法在该区观音镇椿巅村附近的岷江水域捕鱼,导致岷江河的生态遭到破坏。当地公安机关破案后,缴获了韩某某用于在岷江捕鱼的大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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