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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法院家事调解法官细心调解 真情化解一起财产继承纠纷

www.scol.com.cn  (2018-08-09 09:42:34)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  
编辑:文铭权陈平 特约记者 刘树军  

四川在线眉山讯(陈平 特约记者 刘树军)“我的好孙子,我好想你啊。”日前,眉山市彭山区法院家事调解室内,杨婆婆抱着她渴望见到的孙子后,十分激动,握住家事调解法官魏晓雪的手便连称谢谢。

原来,杨婆婆的儿子杨某某于2015年在安徽工地打工时不慎摔成受重伤,公司赔付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60万元。但其后,杨某某不幸伤重身亡。在协商如何分配杨某某的遗产时,作为杨某某妻子的刘女士表示孩子尚在校读书,未来的花费会很大,希望二老在遗产分割方面能做一些让步,两位老人对此表示同意。经协商后两位老人分得10万元,由刘女士先支付其中的2万元,约定剩余8万元在两年内陆续给付;而刘女士和孩子继承了位于农村的住房一套和赔付款的剩余钱款。

双方协商好后,在县城做小生意的刘女士,平时经常带着儿子去看望两位老人,大家的关系一直非常融洽。直到2017年刘女士再婚组建新的家庭,就很少再回来看望两位老人,孙子也因为学习越来越紧张,很少再回去看望爷爷奶奶,双方关系渐渐疏远;同时,刘女士一直没有给付剩余的8万元。因此二老决定起诉儿媳妇及孙子至法院,要求对杨某某的遗产进行重新分割。

开庭后,刘女士辩称,当初虽然公司赔付了160万元,但支付杨某某的医药费、丧葬费等已花去不少,而且两位老人如今居住的在农村的住房,也是她和过世的杨某某修建的,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无偿的给两位老人居住,所以分给两位老人10万元是合适的,之所以未能支付剩下的8万元,原因是为了孩子上学方便,已在县城买了商品房,所以暂时拖欠。

彭山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在审理后认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杨某某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杨某某的父母、妻儿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对遗产有平等的继承权,在将遗产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剔除后,其余部分应该由各方平等继承,而公司赔付的160万元,如何确定剩了多少钱,双方又该占据多少份额,就需要到安徽去重新取证,考虑到二老年事已高,来回安徽花费时间较长,取证也比较困难。最重要的是法官在与二老的交流中了解到,两位老人最在乎的是与孙子的感情维系。

于是,在如何既合理划分财产,又能维系双方亲情上,法官魏晓雪经过谨慎的考虑后,再次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中,魏法官不仅对财产如何划分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更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进行了调解,她对刘女士说:“你丈夫去世后,看在孩子的面上两位老人在财产分配方面是做了很大让步的,作为儿媳你应该感恩。而两位老人起诉你的根本原因,是你忽略了老人家对于亲情的渴望,特别是对他们对孙子的亲情渴望;而你再婚后,老人不好意思前来打扰你的生活,虽然孩子的学习越来越紧张了,你也应该带着儿子多看看老人家,给孩子树立一个敬老爱老的榜样。两位老人又不是不通情理,家和万事兴,作为母亲你应该主动与老人和解。”

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刘女士一次性支付16万元给杨某某父母,并由杨某某父母继承在农村的一套房屋。同时,刘女士还表示将定期带孩子去看望两位老人。基于此,魏法官趁热打铁,建议刘女士当天就把孩子带去看望二位老人,刘女士表示同意。于是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至此,此案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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