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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法院运用家事联调机制妥善化解一起分家析产纠纷

www.scol.com.cn  (2018-06-04 16:37:07)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  
编辑:文铭权 刘树军 陈平  

四川在线眉山讯(陈平 特约记者 刘树军)“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你们虽然已经离婚了,但是还有一个女儿,就算不能做夫妻,也不要做仇人噻……”日前,眉山市彭山区武阳镇泉水村村委会办公室内,家事调解委员、泉水村村主任任玉春和法院家事审判庭的法官,在对一起分家析产纠纷当事人进行调解时,耐心说服,苦口婆心,最终将矛盾纠纷化解。

原来,案件中的原告敖某某与被告刘某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因感情破裂于2016年8月离婚。被告敖某乙系敖某某、刘某某亲生女儿。原、被告于2016年4月参与“双挂钩”分得的位于彭山“泉水小区”安置住房一套,在商议如何合理分割以上财产时原被告双方均不肯让步,并牵扯上了之前的感情纠葛,闹得不可开交,直至斗殴。因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遂到法院起诉。

经开庭初审,法官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房屋的价值和标的物的价格,如果通过有效方法能得到一个双方都认可的价格,做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那么该案是有望通过调解结案的。于是,法庭在征得当事双方同意后,决定采取庭外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

如何让几乎反目成仇的双方坐下来冷静商量?承办法官决定运用家事委员会的力量,邀请家事委员会成员,即该村村主任任玉春参与对双方的调解,因为任玉春作为本村干部,熟悉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是当事人双方熟悉的人。经过法官和家事委员大量的调解后,最终让双方摒弃前嫌,心平气和地坐了下来,开始了商议。

考虑到该案中所涉及的房屋对原被告的重要性,法官谨慎地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实地勘察,与原、被告所在地村委会取得联系,与村支书、村妇联主席一起全方位调查了解周围类似房产的基本买卖情况,最终和当事人一起拟定了双方都认可的安置房价格,确定了各自分有的房屋位置和补差数额,以及各自承担的义务,至此,一个闹得不可开交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在这起纠纷中,家事法官准确的判断双方的矛盾焦点,充分发挥家事委员会、基层组织的力量,找准调解切入点,并为当事人制定细致的调解和后续执行方案等,既是使这起矛盾纠纷彻底化解的关键,也为当事人和好下去打下了良好基础,受到干部群众一致称赞,用实际行动做到了案结事了、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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