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辜晓佳 特约记者 温选鹏)10月21日,眉山市彭山区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工作会在区政府礼堂召开,标志着该区全面启动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会议现场
会议就2016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作总结,并对2017年参保工作重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六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管理、补充医疗保险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针对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工作,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民生大事,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认识,明确任务,各司其责,精心组织,强化宣传,确保征缴到位;区政府要加强督查,奖惩逗硬;确保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力争100%;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率不低于50%。
据了解,彭山区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进行参保,可任选一档参保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第一档150元/人/年,第二档240元/人/年。补充医疗保险以户为单位进行参保,个人缴费50元/人/年。参保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大中专院校、高职中在校学生以及长期在我区投资经商、务工、居住的外来人员及未成年子女。2017年度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期为2016年10月24日至12月20日。缴费地点为在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或社区、村委会办理)。大中专院校、高职中在校学生由所属学校集中组织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