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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法院执结一起16年前赔偿纠纷案

http://www.scol.com.cn  (2016-10-12 19:17:14)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  
编辑:卞美旋刘树军 王毓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王毓 特约记者 刘树军)“感谢法院让我顺利地把儿子的婚礼办完了。今天,我是来履行我的承诺的。”10月10日,眉山市彭山区被执行人李某来到彭山法院执行庭,把他自己拖欠了16年的欠款当场交给了申请执行人,既使一件16年的陈年旧案实现了圆满执结,又让他自己心怀感激。

1995年9月21日,李某驾车将家住彭山的杨某撞伤,经彭山县青龙交警队调解达成协议,由李某支付杨某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1.7万元。李某因无法一次性支付杨某的1.7万元,于是便向杨某出具了欠条一张。但之后,李某仅支付杨某1500元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无奈之下,杨某于2000年3月25日将其起诉至彭山法院。经法院公告判决李某偿付杨某16600元。

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杨某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但彭山法院经过多方查找仍然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于是裁定中止本次执行,等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时才立即恢复执行。

2016年10月9日,申请执行人杨某告诉彭山法院执行法官,拖欠她16年赔偿款的被执行人李某已经回家,正在为他的儿子举办婚礼,希望法院能够到婚礼现场去强制执行。

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从人道主义出发,并没有到婚礼现场强制执行,而是立刻拨通被执行人的电话,明确告诉他,法院本应该派人到婚礼现场对他实施强制执行,但考虑到他家正办喜事,希望他能够自觉到法院履行义务,否则将派人到现场强制执行,并追究法律责任。感受到法官对自己利益的考虑,被执行人李某深受感动,于是,他迅速派人于当天上午,首先将1万元送至彭山法院,并于第二天将余款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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