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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张丽)为防止汛期产生的内涝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近期彭山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12家涉水、涉危化品企业的生产情况和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情况作了全面检查。并要求企业:一是生产期间必须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要加强厂区内环境安全监管;三是针对汛期和雨季做好各项应急措施;四是将厂区内的生产原料、危化品、危废等放置于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