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史鉴轩 眉山频道 谭笑非)食品摆上餐桌,成为送入人民群众口中的“最后一公里”,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完善监管举措、加大监管力度,为人民群众餐桌安全保驾护航。
紧盯学校及周边 守护师生饮食安全
加强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点对点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领导和人员,对考生就餐点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约谈、培训,充分利用食品快检室,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考生就餐点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和良好市场秩序,全力保障了全市16871名高考考生、20941名中考考生食品安全。
加强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宣贯。通过培训、考核等多渠道进行宣传,积极推动解决家长最为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守护好食品安全。
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箱。在全市889个学校食堂逐一设立实体和电子举报箱,设立率达100%,其中在乡镇中心学校和全市267所1000人以上的学校设立实体举报箱,其余622所学校设置电子举报箱,通过电子举报箱的方式实现全覆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方位护航校园师生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共收到来自学校投诉举报箱的投诉3件,并全部处理完毕。
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展开拉网式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264人次,检查有关主体1492户次,约谈经营者11户,责令改正102户,立案查处3起,培训从业人员1990人次,发放培训材料1954余份。
严管网络订餐 让外卖吃得更放心
全覆盖检查“美团”、“饿了么”、“饿了么星选”等第三方平台、代理商及合作商,通过网络订餐监管平台对全市所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线上检查,并通过双随机方式检查线下餐饮单位624家,检查和整改风险隐患55个,下架问题入网服务者6家,12498家入网服务者使用了“食安封签”。督促网络订餐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安封签开展外卖、打包服务。
检查养老机构 让老人安享平安幸福晚年
联合市民政局印发《眉山市养老服务设施食品安全工作手册》,规范养老机构食品采购、食品加工、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管理,督促全市各养老机构对照手册开展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进行监督抽查。市局会同各区县局抽查了全市12家养老机构食堂,从抽查汇总情况看,养老机构食堂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针对自制泡酒 开展专项重点整治
为落实餐饮自制泡酒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自制泡酒标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成都、德阳、资阳局共同形成《成德眉资地区餐饮自制泡酒标识规范》(征求意见稿),对餐饮自制泡酒标识的基本要求、标注内容等做出详细规定,对标注内容不符合规定,构成违法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罚,未构成违法但违反本规范的,由成德眉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行政指导。督促全市所有经营自制泡酒的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指导经营者按照规范格式,统一张贴标签、标识。
开展自制泡酒专项重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502人次,检查餐饮经营者751户次,发现未标示自制泡酒标签、索证索票手续不全、无有效健康证等问题25个,下达监督意见书30份,责令其限期整改。
排查风险隐患 加强人员培训考核
结合眉山实际,梳理形成90条餐饮服务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根据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食品隐患风险排查治理交叉检查。明确排查整治范围、排查整治重点内容,把风险高、问题多、有较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或疫情传播风险的经营者作为重中之重,立行立改,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167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720户次,发现风险隐患113个,整改到位111个,发现隐患主体79个,责令整改72家。
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系统操作和抽查考核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系统进行实操培训,共培训人员2506人次,发放培训资料1301份。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抽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962个,完成了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抽考全覆盖。考核得分90分以上449人,占比46.67%(学校90分以上为100%)。
创新监管手段 推动食品经营风险分级信息化管理
立足眉山食品经营单位数量多、风险等级评定程序复杂等实际情况,开发“眉山市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监督检查表单,智能化运算风险分级分值,自动生成等级评定结果,实现监管过程信息化、监管痕迹电子化留存。每个食品经营许可证绑定一个固定二维码,消费者通过扫码可以查看该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宣传资料、监督检查的记录,同时可以对消费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举报;监管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快捷进入监督检查模块,既可以更方便快捷进行检查登记,又可以更直观了解本经营店历史检查记录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有效解决了日常监督、检查、公示难题,有效构建起社会共治良好运行机制。
起草实施细则 实现农村坝坝宴精细化监管
起草《眉山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该《实施细则》共八章四十二条,明确了聚餐举办者、承办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管部门的职责,为进一步守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建立机制保障。目前《实施细则》仍在审核阶段。本《实施细则》注重可操作性,对《眉山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未明或未尽事宜进行了有效的补充和规范。
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村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要切实建立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制度,确保在眉山市目前农村市场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的现实情况下,能够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主力军作用,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最大限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分为3级: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由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现场指导;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由举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现场指导;1000人以上由举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县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指导,既充分发挥了乡镇、村级日常监管的作用,又在1000人以上极大规模集体聚餐具有极高风险时,要求县级专业食品监管机构介入,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在全省范围内首次明确将宗教场所举办集体聚餐活动纳入本《实施细则》的监管。
设定红黑榜公示制度,提出了对不遵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并指导聚餐承办者选择诚信、合法、规范的举办者,有效监督承办者落实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对农村群宴承办者的监管,要求乡村厨师、城区自办集体聚餐专业加工服务机构,或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备案)并提供上门加工服务活动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都必须按照规定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消除社会餐饮承办农村群宴备案和监管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