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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印发《眉山市居住证暂行办法》

http://www.scol.com.cn  (2016-05-19 10:24:26)  来源:眉山日报  
编辑:卞美旋记者 严丹玫  

为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近日,市政府印发《眉山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办法》将于6月上旬施行,有效期2年。

哪些人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怎么办理?持有人可以享受哪些福利?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哪些人可申领?

根据《办法》,非本市人员、本市跨区县居住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市区县城镇以及本市户籍在区县其他乡镇的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区县城区,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或“一标三实”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登记已满半年。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怎么办理居住证?

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持有人享受哪些福利?

《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参加民主选举和有关公共决策、社会事务管理,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权利。

《办法》还列出了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有关权益、便利。

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有关权益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扶持服务和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健身服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老年优待和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补贴政策;进入风景旅游区相关优惠政策;公共交通优惠政策;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和有关权益。

享有的便利包括:报名参加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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