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讯(本网记者)8月9日,记者从眉山市司法局获悉,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要求,近日,该局对2019年1—6月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县(区)政府、大部分市级各部门(单位)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对存在疑惑的问题有较强的沟通意识,能起到应有的控制和审核把关作用。按规定设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专栏并能够做到及时公布已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但也有个别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发报备工作未给予足够重视,法制机构的把关作用缺失,表现为对本单位文件制发情况及近期发文情况不了解,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不清楚。
针对发现的问题,眉山市司法局已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的工作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已发现问题,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指导工作,同时在文件审查中严格把关,坚决纠错,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与报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