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2021年1月1日前实现全面禁捕!

2020-07-09 21:21:07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编辑:文铭权江良文 记者 方旭

四川在线眉山讯(江良文 记者 方旭)近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坚决清理整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现象,加快推进退捕渔民转产和安置保障工作,确保2021年1月1日前实现全面禁捕。

会议结束后,东坡区在分会场赓即召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专题会。

会议强调,全区相关部门、沿江沿河各镇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工作理念,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天然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

会议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立即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组建联合巡逻执法队伍,加强渔政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捕捞行为,形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严打高压态势,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全面体现和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网具、无捕捞行为)“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工作目标。同时,各镇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推送,对入刑、受处罚等人员要坚决予以曝光。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东坡区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在禁渔期内,禁止在天然河道水域进行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活动;禁止在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扎巢取卵、挖矿采石;禁止销售和收购野生河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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