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召开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暨业务培训会

www.scol.com.cn (2019-05-22 15:19:49)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
编辑:文铭权罗艳丽  

四川在线眉山讯(罗艳丽)为贯彻落实东坡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的通知》(眉东委办[2019]41号)文件精神,确保在机构改革中档案的齐全、完整、安全和档案工作的连续性,5月21日下午,东坡区召开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暨业务培训会。

会议由区委办机关党委书记肖锋主持,涉改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档案负责人员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委办主任、区档案局局长彭毅作讲话;区档案馆馆长王炜对档案处置和数字化工作如何把握好原则和时间节点作强调;档案馆股长冷红霞、工作人员杨杰分别就档案处置和数字化工作作了详细培训。培训工作取得良好实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彭毅开宗明义就如何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机构改革中档案管理工作。涉改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落实人员和经费,为做好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机构改革档案工作落到实处。各涉改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照有关标准做好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和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确保档案收集完整、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和移交依法。

三是严格规范,科学划定,明确机构改革中档案的归属、流向及责任。涉改单位的档案处置工作,要以维护全宗单位档案的齐全性和完整性,确保档案的安全规范管理、方便档案查阅利用为原则。

四是严明纪律,加强督查,切实保障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顺利进行。从7月份开始,区委办(区档案局)将对涉改部门和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并通报全区。对机构改革中造成档案流失、损毁、转移、泄密或拒不按国家规定处置和移交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档案管理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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